【童樂居案】54歲女職員虐2歲童囚4周 官指不排除錯用方法糾正幼童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5/03 16:39

最後更新: 2023/05/03 17:00

分享:

分享:

再有1名童樂居前女職員承認虐待幼童,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4星期。資料圖片

童樂居虐兒事件至今共34名女職員被控虐兒罪,54歲幼兒工作員涉為阻止2歲男童爬到隔壁的床,拍打男童的頭致其倒在床上,早前承認1項虐兒罪 。裁判官今(3日)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指,處理幼兒紀律不應取易捨難,因被告不涉其他虐兒行為,不排除她用錯方法糾正幼童,判入獄4星期。

被告盧敏兒(54歲)早前承認於2021年12月19日虐待2歲男童B。案情指,案發日早上盧坐在男童B的嬰兒床旁,其間B於床上背向盧,盧用力拍向B的頭部,使B面朝下倒在床上。

最新影片推介

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引述背景報告指,被告於2012年入職童樂居,2018年獲得優良表現嘉許,工餘會自費買玩具獎勵幼童。

裁判官指被告的手法無疑錯誤,有機會對幼童造成不必要的苦楚,亦會令幼童以為可用武力處事。裁判官續指,即使案發時院舍在疫情下人手緊張,但被告作為專業照顧者在處理幼童紀律時亦不應取易捨難。

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於童樂居工作10年,沒被閉路電視拍得虐待其他幼兒,不排除被告用錯方法糾正幼童的行為,本案非同類案件最嚴重,醫療報告顯示受害幼兒的頭皮沒有傷勢,但判刑須反映阻嚇性,判監4星期。

HKET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:https://bit.ly/3cNFwr7

hket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。立即下載:https://bit.ly/34FTtW9

記者:陳曉欣